福建平潭:春风送温暖 助力企业开门红 实验区出台《六条措施》助力企业拓岗稳工

创业网 创业资讯 2024-01-23 11:39:38
  福建平潭:春风送温暖 助力企业开门红 实验区出台《六条措施》助力企业拓岗稳工
  为进一步助力企业提振信心、拓岗稳工,确保区内就业形势保持稳定。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实施2024年两节期间拓岗稳工促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具体措施如下:
  一、支持春节连续生产,给予稳就业奖补。鼓励企业抢占先机稳定生产,经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认定,对2024年春节当月稳定职工队伍保持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企业2024年春节当月实际缴纳社保职工人数,以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每家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加快兑现助企纾困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实施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对政策实施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提高办理效率,确保在2024年一季度前兑现到位。
  三、鼓励招工引工,做好企业用工保障。鼓励各类用工主体共同招工引工,对各类社会机构(含商会)、个人(含“老带新”员工)为平潭综合实验区规模以上企业及经认定的重点企业引进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在平潭综合实验区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确认),按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技能人才(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每人500元,普通工每人300元标准予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每家机构当年累计补助不超过10万元;对当年输送一定规模劳动力、毕业生来岚就业的区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院校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为平潭综合实验区输送各类毕业生(就业须满3个月,以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院校每年协助推荐20名以上毕业生到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就业的,予以3万元奖励补助,每超过10名,再增加1万元奖励补助,每家院校当年累计补助不超过10万元;同时鼓励企业将招聘工作向外发展,对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及列入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及参加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组织赴省内、外招聘活动,或经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到异地参加或举办招聘活动的企业进行企业外出招聘奖补。按每家企业省外不超过3000元/次、省内不超过1000元/次进行一次性补助,据实报销,每家企业每年最多补助2次。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提供多种形式用工服务。加强零工平台推广运用,结合“两节”期间,文旅、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的扩大用工需求,加大灵活用工岗位信息、求职信息汇集、发布力度,通过用工调剂、共享用工等多种形式,及时帮助解决用工问题,助力“假日经济”蓬勃发展。
  五、开展农民工暖心服务。结合平潭综合实验区实际,积极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制定春节过年“服务礼包”,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行动,与企业共同强化人文关怀,丰富春节期间留岚务工人员的生活。同时,要充分利用农民工返乡过年集中期,开展返乡人员情况调查,收集返岗去向和就业需求,及进提供就业服务。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切实履行用工主体社会责任,依法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留岚务工人员快乐过年。
  六、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深入开展走访摸排,建立就业援助对象清单,提供针对性就业帮扶。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优化经办流程,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切实兜牢困难群众生活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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